中國婦女報記者 王春霞
“污水處理完了,污染物都在污泥里面,F在大家開始關注污泥處置。”陜西省西安市水務局副局長王俊對前來采訪的中華環(huán)保世紀行記者們說。日前,中華環(huán)保世紀行采訪團赴陜西、江蘇圍繞污水處理設施建設運行和監(jiān)管情況深入采訪。
因地制宜 多種方式處置污泥
在西安市第四污水處理廠,污水處理采用厭氧/缺氧/好氧兩級生物處理工藝,污泥采用重力濃縮后機械脫水工藝,產生的污泥交由具有資質的污泥處置單位進行規(guī)范化處置。
王俊介紹,截至今年8月底,西安市已建成城鎮(zhèn)集中式污水處理廠25座,城九區(qū)處理能力達到196.5萬立方米/日,四個縣城處理能力達到10.6萬立方米/日。目前西安污水處理廠污水處理產生的污泥采取三個途徑處理,其一,水泥窯集中焚燒,比例不到10%;其二,生物利用,養(yǎng)蚯蚓,約占10%;其三,剩余約80%的污泥在燒磚廠燒掉。
陜西省安康市江南污水處理廠工程是國家南水北調《丹江口庫區(qū)及上游水污染防治和水土保持規(guī)劃》的工程項目之一,建設規(guī)模日處理污水6萬噸。
江南污水處理廠技術廠長李世東介紹,今年國家批準了該廠申請的污泥好氧堆肥項目,政府投資5800萬元,專門成立污泥處置廠,在明年年底前建成運行。
對于污泥處理的新方式,李世東進一步解釋,申請的項目將污泥脫水到含水率60%以下,好氧堆肥,將污泥變成肥料用于市政綠化,不會對環(huán)境造成二次污染。
陜西省住建廳副廳長任勇告訴中國婦女報記者,在沒有更好的方式之前,對于中小污水處理廠,填埋還是目前污泥處理最好的方式,這也是現在通行的做法。
在江蘇南京江心洲污水處理廠,污水處理中產生的污泥經重力濃縮、板框壓濾機脫水后進行規(guī)范化處理,運往中聯水泥廠作為水泥原料摻燒處置及板橋華潤電廠燃燒發(fā)電摻燒處置。
“因地制宜用好資源,初步解決污泥安全處置問題。”南京市住房和城鄉(xiāng)建設委員會相關負責人介紹,南京市在經歷了城鎮(zhèn)生活污水處理廠污泥填埋、制磚等多種處置方式后,在2013年下半年構建了以電廠、水泥廠摻燒為主的市場化處置模式。經過招標,最終確定江蘇綠威和南京中電、華潤熱電廠聯合體兩家單位共同處置污泥,基本覆蓋南京市污泥產量,初步解決了南京市主城區(qū)污泥問題。
處置技術路線應統(tǒng)籌考慮
“原來污水處理費不含污泥的費用。”王俊說,今年西安市政府從財政預算拿出污泥處置費用,一年5000萬元左右。市水務局和環(huán)保局制定了監(jiān)管辦法,與環(huán)保局、財政局制定結算辦法,納入規(guī)范管理。
李世東告訴中國婦女報記者,現在處理1噸污水的成本中,污泥處理成本是0.2元,資源化利用成本較高。污泥處理廠今后運行費將來自污水處理費。
2015年1月6日,國家財政部制定并印發(fā)的《污水處理費征收使用管理辦法》中,第二十一條規(guī)定,污水處理費專項用于城鎮(zhèn)污水處理設施的建設、運行和污泥處理處置,以及污水處理費的代征手續(xù)費支出,不得挪作他用。據媒體報道,《辦法》第一次將污泥處置費用包括在污水處理費中,這將為污泥處置提供一定的經費保障。
“污泥處置是個大問題,一直在探索比較經濟、徹底的方式。”任勇說,路徑的選擇不僅僅需要考慮技術,還會有資金瓶頸。
任勇到江蘇蘇州考察發(fā)現,蘇州的做法是將污泥脫水到含水率90%左右,糊狀,加煤在950℃~1100℃的環(huán)境下焚燒,減量化非常大,放射性物質徹底消除。陜西省借鑒了蘇州的做法,正在探索污泥處理新的方式。
住建部城建司水務處調研員曹燕進告訴中國婦女報記者,處理污泥采用不同的工藝成本差異較大。一個地方選擇走哪一條污泥處理技術路線要統(tǒng)籌考慮,不僅僅考慮處理處置裝置建設運行,更要考慮最后的出路,建立一條產業(yè)鏈條。
減排考核將強化污泥處置權重
相較于污水處理廠的正常運行,污泥處置的重要性正被逐步認識。
“抓污水處理,不抓污泥處理,隨意堆放,一下雨,還有什么意義?”陜西省環(huán)境保護執(zhí)法局局長馬小現說。
“污泥的問題是城鎮(zhèn)污水處理發(fā)展到一定階段,逐步作為一個突出問題體現出來。”曹燕進告訴中國婦女報記者,如果一個地方污水都沒有處理好,污泥處理相對還沒有提高到重要位置。其實,污水處理時,應該泥、水并重。
據介紹,目前,我國規(guī)范化處理處置污泥將近50%,30%的污泥臨時處理處置,其余的污泥處置還不太規(guī)范。
“污泥無害化處理的比重是最關鍵的。”曹燕進說,我國污泥問題是污水處理發(fā)展過程中的問題,需要加快建設。污泥最好的處置方式是資源化、能源化回收利用,最基本的是無害化處置,實在達不到也應該是穩(wěn)定化。城市污泥處理處置的目標和縣、縣級市的目標不同,需要分類指導。
今年上半年發(fā)布的《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》即“水十條”提出,污水處理設施產生的污泥應進行穩(wěn)定化、無害化和資源化處理處置,禁止處理處置不達標的污泥進入耕地。非法污泥堆放點一律予以取締,F有污泥處理處置設施應于2017年年底前基本完成達標改造,地級及以上城市污泥無害化處理處置率應于2020年年底前達到90%以上。
曹燕進告訴中國婦女報記者,“十二五”規(guī)劃中污泥的考核相對弱一些,污泥沒有作為考核項目單獨體現,下一步污泥考核的權重將強化。目前,住建部正在和環(huán)保部協(xié)調,在減排考核指標中進一步加強污泥的考核力度和權重,污泥沒有達到無害化,扣減主要污染物COD、氨氮的消減量。“相當于處理了污水,污泥沒有處理好,主要污染物也就沒有消減掉。”
污水處理應當“泥”“水”一并處理
——中華環(huán)保世紀行赴陜西江蘇采訪記